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024-08-26 09:46:05
《通知》指出,在太原市◆■■★★◆、忻州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范围内建设实施的,政府投资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应当在首个招标公告发布30日前公开发布项目招标计划。招标项目如有调整,应当及时变更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变更时间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前5日■■。
《通知》要求◆■,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公开发布工作的指导协调★★◆◆◆,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招标计划发布功能◆◆■★,指导有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实现招标计划发布功能。太原市◆★、忻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本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招标计划发布功能,按要求公开发布招标计划。2022年12月31日前,公共服务平台、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要完善相关功能◆◆■,开设“招标计划◆◆★”公开发布专栏◆◆★■■,满足招标计划发布的需要。2023年1月15日起◆◆★★★■,在太原市★■★◆★◆、忻州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发布招标计划工作。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发布招标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太原市、忻州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试点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发布招标计划制度◆★◆■★。
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通过与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计划★◆◆★■◆,并同步推送至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通知》明确,招标计划发布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招标人)★■■◆★■、项目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招标内容或范围、预计开始招标投标活动的时间等内容。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通过本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招标计划,并同步推送至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发布。